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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7     字体显示: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进行公示。公示期三日,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含公示当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案号

案件当事人

案外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5)闽0206执4844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被执行人江富春公证债权文书纠纷

江炎春

250000

发放唯一住房补贴

黄钟灵(5308109)

2

2025)闽0206执2016号

被执行人谢佳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方小容

36000

发放代垫税费

田炜(5308589)

3

2021)闽0206执恢358号

申请执行人章青山与被执行人林伟民、刘萍晖追偿权纠纷一案

刘惠君

18000

保留生活费

2026.4-2026.6)

田炜(5308589)

4

2025)闽0206执7635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王方银行卡纠纷

王博

6000

保留生活费

陈惠清(5308536)

5

2026)闽0206执1407号之三

被执行人陈莉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

陈清波

9.45

退赔被害人

庄剑斌(5308690)

6

2023)闽0206执2120号

被执行人厦门巨臣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陆荣梅、聂飞、吴伟铿、吴秋耿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2)闽0203执9384号申请执行人厦门市临家社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37057.4

根据分配方案予以发放

庄剑斌(5308690)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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